说别人的缺点算侮辱罪吗??`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4/29 13:59:47
``比如有人长的黑,我去跟他说你:“你长的怎么这么黑呢?”,会怎么样?
可以解释为评论吗?要是有人这么说你你怎么办
有清晰点的解释吗

这应该算是不会做人的一种吧,没有人爱听自己的缺点,你可以换个方式说,最起码也应该挑一种别人能接受的方式和场合说。
所以,我个人认为,可以算侮辱。
比如:
你说的“比如有人长的黑,我去跟他说你:“你长的怎么这么黑呢?””,如果是对自己很熟的好朋友开个玩笑,或者关系很铁的无所谓;不过对于异性之间,或者不熟悉的人,或者旁别又他或她很在乎的人的时候,这样的话就不应该说出来。

俗话说,人活一张脸,树活一张皮,当别人面,这么没有水平的说出来,实在不是什么明知之举。
个人看法,仅供参考

法 条

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前款罪,告诉的才处理,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。

构成要件

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。本罪主观上由故意构成,其犯罪目的是贬低他人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。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入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侮辱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,一般归类为以下两种 其一,暴力侮辱,即用强力的方法使他人的名誉、人
格受到们害,如强行往被害人嘴里身上塞抹污秽物,强行扒下他人衣服当众羞辱等;其二,其他方法侮辱,是指除暴力侮辱以外的其他各种侮辱方法.主要有言词侮辱、文字侮辱及肖像侮辱等。不管使用什么方式侮辱,必须是“公然”进行的。这里的“公然侮辱”,是指用可以使第三者看到或听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,至于被侮辱的“他人”当时是否在场。不影响本罪的构成。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特定的个人,既可以是单独一个人也可以是数人

基本上不算.
只要实话实说,就不算.要不,不就不诚实了吗?
如果他的缺点不过分,那么别人说出来,怎么能算是侮辱呢?

不在公开场所,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不算

最多算侵犯隐私.

不无中生有就可以